时间:2014-04-29 10:26:33
作者:世邦机器
脱硫制粉用立式辊磨机(以下简称立磨)型式。立磨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规定。技术要求。立磨应符合JB/T10733-2007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安装和使用。
立磨的切削加工件、焊接件、铸件、锻件除满足设计图样技术文件的要求外,还应符合JB/T5000.3《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焊接件》、JB/T 5000.6《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6部分:铸钢件》、JB/T 5000.8《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8部分:锻件》、JB/T 5000.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9部分:切削加工件》中的有关规定。
球墨铸铁件应符合GB/T 1348《球墨铸铁件》的有关规定。高锰钢铸件应符合GB/T 5680《高锰钢铸件》的有关规定。整机性能要求。立式应满足带载与空载两种起动方式。立磨负荷运转时的噪声值应不大于90dB(A)。立磨各密封处应密封良好,不应泄露粉尘。
各润滑、液压、气动系统,应密封良好无渗漏。立磨应配有监控连锁保护装置。立磨传动轴旋转部位应设防护罩。同一企业的同型号立磨的易损件应具有互换性,并容易更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立磨应有排出非破碎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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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细磨粉机运动部件应运转灵活,无卡阻现象,空负荷运转时无异常响声。超细磨粉机连续空负荷运转时间不少于2 h,但应在轴承温度稳定1 h后方能结束试运转。
在破碎机机构模型中,添加的约束有11个,其中铰链约束较多。模型的约束类型取决于装配时的装配约束关系。如同轴关系在约束中就添加为圆柱副约束。在破碎机机构模型中,曲柄与连杆之间的约束为铰链约束。
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CM型超细粉磨机主要由给料部分、粉碎部分和物料输送部分三部分组成。其作用原理是集挤压粉碎、离心粉碎、冲击粉碎于一身。
为保证浮选效果,需要确保每个浮选槽内矿浆有一定的停留时间时间过短和过长都会造成有用矿物的流失,降低作业回收率。因此,浮选机的规格需要与选矿厂的规模相适应。
各液压、润滑、空气管路应密封良好无泄漏。矿渣水泥立磨前列次大修前的使用期限不应低于20000h。磨体、下机体、下料装置和选粉机各动静密封处应密封良好,漏风率低于5%。